您现在的位置:人工流产治疗专科医院 >> 临床症状 >> 西安生育报销新政答疑解惑

西安生育报销新政答疑解惑

 

从年1月1日起,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新政策出台后,很多新手妈妈纷纷咨询,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讲解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知识:

1、合并了是不是我就能少缴费了?

并不会。因为参保职工个人以前也不用缴生育保险费,所以现在合并后大家还是只用缴纳医保费,不多交钱,也不少交钱。

2、我没参保,我老公参保了,我现在还能享受老公的报销政策吗?

不行。根据市医保发[]68号文件规定,男职工配偶属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享受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限额补贴50%的待遇(年1月1日起执行)。

3、合并后女职工产前检查和生育费用有什么变化?

根据西安市医保发[]68号文件规定,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最高补贴元;

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列入西安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生育、生育并发症等医疗费,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待遇。

4、我在外地生育的,要怎么报销?

a、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时直接在当地开通异地就医院挂账结算生育住院费用。

b、如果您因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等情况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由参保单位出具相应情况说明后,办理异地生育住院费用零星报销手续。

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给单位:

(1)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

(2)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3)住院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周数或提供出院小结(流产)

(4)身份证复印件;

5、我参加职工医保了,医院去生产吗?

是的。您前往任意一家西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都可以的。

6、合并了以后我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当然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和流产的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挂账结算手续时就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

7、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了,那我怎么申请生育津贴呢?

参保人员无需再次申请生育津贴。系统自动审核流程:

a、参保医院挂账结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

b、信息系统会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

c、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参保单位;

d、参保单位发放生育津贴;

e、所以,参保人员无需再次申请生育津贴。

8、我的生育保险未交够12个月,生育津贴要怎么申领?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9、现在合并后的报销政策是什么呢?

a、住院医疗费

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实时结算,使用相同的起付线、按比例分担及先行自付费用,不再按照限额补助的办法进行结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同使用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温馨提示:顺产元、剖腹产元的限额报销标准已取消)

b、门诊医疗费

实行限额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绝育手术,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

温馨提示:根据西安市人社发号《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元;

(2)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元。

(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END

西安社保政策实操经验分享,请


转载请注明:http://www.idncw.com/wazz/1492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