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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女子私下做二胎人流,被丈夫告上法庭

 

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要不要生二孩“

不仅成了一个争议性话题,

甚至还影响了夫妻感情……

这不,

扬州一对小夫妻就差点

因为二孩问题离婚!

终于如愿怀二孩妻子却突然决定不生

市民王先生和李女士都是独生子女,两人已经结婚多年,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三口之家的生活令人羡慕。二胎政策放开后,夫妻二人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

今年2月,李女士怀上了二胎。喜上加喜的是,2个月后,王先生因为业绩突出而被升职加薪。正当他沉浸在“双喜临门”的幸福时光,准备迎接新生命时,妻子李女士却突然擅自作主中断了生育二胎的念头,医院私下做了人流。

丈夫一怒诉离婚原来背后有隐情

王先生实在想不通,妻子为何如此绝情,一怒之下他决心要诉诸法律讨回公道,医院擅自做人流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生育权。

李女士在开庭时说,二孩政策放开后,王先生及双方老人都想再要一个孩子,起初自己因为不想再受一次生孩子的罪,死活不同意,二胎计划也就搁置了。直到今年2月,李女士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最终决定留下孩子。

可既然如此,又为何一反常态去做了人流呢?在法院审理中发现,事情背后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邗江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丈夫是在升职那天晚上偷偷告诉被告,他在避孕措施上做了一些小动作,然后导致妻子怀孕,所以妻子一时赌气就把孩子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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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告之丈夫的情况下做了人流,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有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换句话说,妇女怀孕后是否生育,应该由妇女本人决定。所以李女士在怀孕后医院打掉胎儿不构成侵犯王先生的生育权。如果说侵权其实是王先生侵犯了妻子的生育权。

在弄清原委后,王先生意识到是自己理亏原谅了李女士,法官也趁热打铁积极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那么问题来了,

我的二胎到底谁做主?

他们这么说……

网友:(出现分歧的话会尊重谁的意见?)肯定尊重我老婆的意见啊。

市民:决定权可能是双方吧,双方都有一点,可能我的会多一点吧。

网友:我觉得这个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肯定没有办法。

……

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绝大部分受访者都认可女性占主导地位。

妇女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生育的权利,那当主张“生育权”的丈夫与坚持“不生育自由”的妻子对簿公堂的时候,生育权冲突到底如何化解呢?

法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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