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
可否兼得工资报酬与生育津贴?
近日,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对
冯某诉忠县某中心小学劳动争议
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认定冯某产假期间提前上班,
在此期间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所获得的工资报酬,
与其基于女职工生育保险法律关系
而享有的生育津贴属不同法律性质,
二者兼得并不构成重复获利;
冯某产假期间提前上班所得工资报酬
与生育津贴不冲突,
可同时享有。
陪产假育儿假究竟应该怎么休?男方陪产假可休多少天?
产假期间提前上班所得工资与生育津贴不冲突法官庭后表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法同时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前述规定,女职工因生育享受产假及生育津贴系法定权利。产假期间,女职工无需上班仍可获得生育津贴,减轻了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其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在女职工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因产假权利而享有的生育津贴的情况下,视为女职工以默示的方式放弃因产假权利而享有的生育津贴,既不利于女职工权益的保障,也缺乏合理且有说服力的依据。
此外,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女职工无论被要求还是自愿在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其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的劳动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否则女职工因生育享受产假及生育津贴的权利将形同虚设。
一起来看看产假最新规定,陪产假育儿假究竟怎么休?产假=国家产假98天+各地延长生育假
产假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延长生育假相关规定:
北京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
→产假=98+60=58天
云南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年月7日第三次修正)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
→产假=98+60=58天
甘肃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第十八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80日。
→产假=80天(已包含国家规定产假98天)
陕西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修订)》第四十五条: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0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5天。
→产假
一孩二孩:98+60=58天
参加产检:58+0=68天
三孩:98+60+5=73天
参加产检73+0=83天
难产假:难产假的,增加产假5天
例如,北京产假为98+60=58日,若北京女职工在58天正常产假期间内,提供“难产证明或剖宫产证明”给单位的,休假顺延5天。
→58天+5天=73天
多胞胎生育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5天。例,北京产假为98+60=58日,若北京女职工生育双胞胎,在58天正常产假期间内,提供相关证明给单位的,休假顺延5天。
→58天+5天=73天
以下是产假天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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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陪产假、护理假
可休多少天?怎么休?
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以自由选择休陪产假时间。
云南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年月7日第三次修正)第十八条规定: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男方护理假为30天
山东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配偶享受不少于5日陪产假,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陪产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
→男方陪产假≥5天
遇上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则顺延,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休,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开休。
江苏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5天。
→男方陪产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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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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