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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女方离家出走不归,男方起诉离婚因特

 

北京中科医院亲身经历 https://www.sohu.com/a/110057289_119104/

甘肃某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的案件,以特殊时期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为由驳回了男方的起诉。介绍一下这个案子,通俗易懂说法律,一起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

马某称和妻子年因介绍相识,仓促结婚感情基础差经常吵架,妻子经常离家出走。且自年6月8日妻子再次离家出走后,两人一直分居。马某多次联系妻子无果,认为婚姻无法挽回,于是起诉离婚。大家觉得这样的婚姻该维持吗?

法官在审理时发现了个情况,在马某起诉前3个月时,女方已怀孕2个月并进行了人工流产。而《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依据这个规定,驳回了马某的起诉。

解释一下,这个规定是法律对男方起诉离婚权的限制,女方起诉离婚不受这个限制,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也不受这个限制。当然,这个规定也有例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起诉的也可以受理,这一般得是女方有严重过错才可能,女方出走双方分居这个情况达不到例外的标准。所以,马某如果要起诉离婚,还要再等几个月。

也有人问,女方多次离家出走,现在也不肯回来,为什么女方又不离婚呢?关于这一点,报道没有详细说,但杨律师猜测和彩礼有关,男方不但起诉要求离婚还要求退还彩礼。而法律上,结婚之后通常彩礼就不退了,除非办了结婚登记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才退彩礼。但司法实践中,如果结婚时间特别短就离婚,法院也可能酌情判决部分返还。以报道来看,女方离家又不配合离婚,大概率是因为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争议比较大,而婚姻持续时间越长,退回彩礼的可能性就越低。

说到底,#普法进行时#闹成这样,还是因为没有感情基础,仓促间为结婚而结婚,为彩礼而结婚。不管男女,如果不想婚后闹出这样的麻烦,还是多些了解比较好。通俗易懂说法律,我是杨文战律师,下期再见!

附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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