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佛山的覃小姐在取外卖的时候,不幸被刘先生的金毛犬抓伤右腿。由于刚怀有身孕一个月,在医生的建议下,覃小姐无奈做了人流手术。
悲剧:怀孕一个月被恶犬咬伤被迫做人流
覃小姐在庭审中表示,年11月22日17时许,其到楼下取外卖,此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经过的刘先生牵着的一只金毛犬突然扑过来,并抓伤了覃小姐的右腿。
由于刚怀孕一个月,医院检查时,医生建议其打掉孩子。经过慎重的考虑,覃小姐做了人流手术。
赔偿协商未果覃小姐将狗主告上法庭
由于双方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覃小姐报警求助,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覃小姐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共元。
刘先生表示暂时没能确定下来,并拒绝协商赔偿,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覃小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法院:法院判决赔偿1万元
刘先生在庭审中表示,他对涉案事件表示抱歉以及遗憾,其同意承担因为案涉犬只抓伤覃小姐产生的必要的医疗费,但是覃小姐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是自行的权利,斩断了犬只抓伤的因果关系,由此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本案均无关联,希望法院可以驳回覃小姐与本案无关的诉讼请求。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年11月23日,覃小姐医院治疗,接种狂犬病疫苗,年11月24日,刘先生向覃小姐的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