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交了医保,就万事大吉了。有些情况下,医保也是不给报销的。
敏哥根据《社会保险法》,结合各地出台的医疗保险经办规程、实施办法等政策,总结出以下8种医疗保险不予报销情况,敬请收藏转发。
特别是最后一种情况,每个人都要非常注意。
一是明确规定由工伤、生育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如果职工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发生了生育、流产、结扎等医疗费用,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当然,现在大部分地方生育保险已与医疗保险合并了,也由医保基金支付。
二是属于公共卫生事业,医保不予报销。比如:结核病、艾滋病的预防工作,免疫接种等项目均属于公共卫生范围。
三是出国治病、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就医的,医保不予报销。
四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保不予报销。
比如:与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帮别人做房子,从房子上摔下来的,都属于第三人负担的情况。
当然,社保法同时也带了一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是不在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治疗项目和药物无法报销。比如医美整形、牙齿矫正等项目,另外不在医保目录中的药物也无法报销。
六是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犯罪以及自杀、自伤、自残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也不予报销。
七是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治疗费用,门诊处方与诊断不符的费用。
有些朋友会趁着住院,让医生搭车多开一些常备药物方便回家后续使用,如果医保稽查部门核查出相关药品不是用于治疗住院期间的疾病的,这也是要追回的。
八是医保断缴期间生病住院无法报销。
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有些朋友以为医保可以补交,到生病了,再来补缴也不迟。其实,医保是有集中缴费期的。过了缴费期缴费,就会有3个月的等待期,目的就是防止有些人钻“不生病就不交费”的空子。这样设个等待期,生病了再来补交,肯定是来不及了。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我是赣保敏哥,从事社保工作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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